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

特殊營養品標示新規定 元旦上路

【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】衛福部食藥署19日公告,給癌症、腎臟病等患者食用的特殊營養品,民國106年元旦起得以粗體字、明顯顏色註明「須經醫師或營養師指導使用」 ...

from 健康新聞 - 頭條新聞 - Yahoo奇摩新聞 http://ift.tt/2hL0nj4
via IFTTT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